注意!!囤房稅2.0 114年5月正式開徵的房屋稅
「囤房稅2.0」是對臺灣房屋稅制進行的一次重大改革,主要目的在於精進房屋稅制、落實居住正義。
房屋稅2.0新制有以下幾項重大改變:
(1)非自住房屋改採「全國歸戶」與「差別稅率」:
1. 什麼是「全國歸戶」?
新制(囤房稅2.0)則改為以納稅義務人在全國持有的所有應稅房屋合計戶數來計算。
2. 什麼是「差別稅率」?
新制要求各縣市地方政府必須訂定差別稅率,並拉高稅率區間,以加重多屋族的房屋稅負擔:
房屋類別 舊制法定稅率區間 (縣市自訂) 新制法定稅率區間 適用方式非自住住家用房屋 1.5%~3.6% 2%~4.8% 全國總戶數全數累進
3. 全數累進:
一旦您的房屋持有戶數達到某個級距(例如第4戶),您所有非自住房屋(全國合計)都會適用該級距的稅率,而非只有超過的部分適用。
4.全國單一自住房屋減稅:
本人、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全國僅持有1戶房屋供自住使用,且房屋現值在一定金額以下者,稅率從1.2%調降至1%。
適用優惠稅率的申報提醒
由於新制首次開徵,為了確保您的房屋能適用最優惠的稅率,請特別注意:
- 自住房屋(1% 或 1.2%): 必須在該房屋辦竣戶籍登記,並符合全國戶數限制(本人、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3戶以內)。
- 出租房屋(1.5%~2.4%): 須符合條件並向稽徵機關申報,以適用較低的稅率。
由於各縣市自訂的差別稅率不同,如果您想知道在您所在的縣市,持有不同戶數具體會被課徵多少稅率,建議您直接查詢該地方政府的財政稅務局公告。



Post Comment