想蓋農舍?先搞懂這些關鍵條件
想在農地上合法蓋農舍,必須同時符合申請人資格、土地條件及建築規範三大面向。
1. 申請人與土地的限制 :
首先,申請人必須是實際從事農業生產的農民,並具備以下資格:
(1)年齡與身分:須年滿20歲或已婚,並為該農地的所有權人。
(2)戶籍與持有時間:戶籍地與農地需在同一縣市,且戶籍登記及土地取得都必須滿2年以上。
(3)名下無農舍:申請人名下不能有自用農舍。
(4)農業經營事實:需提供證明文件,如農保、第三類健保或提交農業經營計畫書,證明有實際從事農業生產。
2.農地本身也有限制:
(1)面積門檻:如果是2000年1月28日《農業發展條例》修正後取得的土地,面積必須超過0.25公頃(約756.25坪)。而修正前取得農地的「老農」,則不受此面積與時間限制。
(2)農地利用:興建農舍後,剩餘的農業經營用地面積不得低於總農地面積的90%。
3.農舍種類:
根據取得農地的時間與興建方式,農舍主要分為三種:
(1)老農配建:利用老農不受面積與時間限制的特性,由老農申請建照後再移轉過戶。
(2)一般農舍:適用於《農業發展條例》修正後取得土地的「新農」,需符合0.25公頃以上的面積門檻。
(3)集村農舍:至少20位無自有農舍的農民聯合申請,特定區域興建聚落型社區,其餘90%農地可座落在其他地方。
4.建築規範:
(1)建蔽率:農舍建築面積不得超過農地面積的10%。
(2)樓高與總樓地板面積:
非都市計畫區:樓高不得超過3層或10.5公尺,總樓地板面積不得超過495平方公尺(約150坪)。
都市計畫區:樓高不得超過4層或14公尺,總樓地板面積不得超過660平方公尺(約200坪)。
5. 農舍買賣注意事項 :
農舍與農地必須併同移轉,不能單獨買賣,且賣方需持有農舍滿5年才能出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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