囤房稅2.0的詳細重點整理
「囤房稅2.0」已於2024年7月1日正式上路,並將在2025年5月的房屋稅開徵時首次適用。這項新制針對多屋族、建商及特定房屋訂定不同的稅率,旨在打擊囤房、活化閒置房屋,同時減輕單一自住者的負擔。
以下是囤房稅2.0的詳細重點整理:
課徵方式與對象
全國歸戶:新制將房屋持有戶數的計算方式,從原先的「縣市歸戶」改為「全國歸戶」。也就是說,你的房屋無論在全台哪裡,都會合併計算總戶數。
全數累進:當你的非自住房屋戶數超過門檻,所有非自住房屋將一律適用較高的稅率,而非只針對超過的部分課徵。
稅率調整
單一自住房屋:對於本人、配偶、未成年子女在全國僅持有1戶房屋,且房屋現值在一定金額(各縣市不同)以下,並設有戶籍者,稅率從1.2%降至1.0%。
非自住住家用房屋:
一般囤房:稅率從原來的1.5%至3.6%提高到2%至4.8%。各地方政府必須在此範圍內訂定差別稅率。
特定房屋:為了鼓勵房屋活化,下列特定用途的房屋可適用較低稅率:
出租且申報所得:若將房屋出租並誠實申報租賃所得,稅率為1.5%至2.4%。
繼承取得的共有房屋:稅率為1.5%至2.4%。
建商待售餘屋:為了鼓勵建商盡快出清餘屋,持有期間愈長,稅率愈高。稅率範圍為2%至4.8%。
自住房屋認定標準
新制對於「自住房屋」的認定更加嚴格,除了原有的「無出租」和「無營業」兩項條件,還新增一項重要規定:
設有戶籍:本人、配偶或直系親屬必須在該屋辦竣戶籍登記。若沒有設籍,即使是自住,也無法適用優惠稅率。
此外,針對房屋現值在10萬元以下的房屋,過去不限戶數都可免徵房屋稅,但新制規定,此類免稅房屋限縮為「自然人全國持有3戶以內」。若超過3戶,則無法享有免稅優惠。
總體而言,囤房稅2.0的目的是希望透過加重多屋族的稅負,引導閒置房屋進入市場,增加供給,同時減輕單一自住者的負擔,達到居住正義的目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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