逐年贈與該怎麼算稅金 ? 真的可以省下稅金嗎 ?
逐年贈與是一種台灣民眾常見的節稅方式,「逐年贈與」就是善用每年的贈與免稅額。將大筆財產拆分成小額,分多年贈與,使每年的贈與總額都在244萬元免稅額度內。
以下將詳細說明逐年贈與的稅金計算方式與相關重點:
贈與稅的計算公式為:
應納贈與稅額 = (贈與總額 – 免稅額 – 各項扣除額) × 稅率 – 累進差額 – 本年度內以前各次應納稅額及可扣抵稅額
1. 贈與總額
指贈與人在同一年內贈與給所有受贈人的財產價值總和。不動產以「公告土地現值」或「房屋評定現值」為準。
2. 免稅額
每位贈與人每年有 244 萬元的贈與稅免稅額。
只要該贈與人一年內累計贈與總額不超過244萬元,就免徵贈與稅。每年的免稅額是獨立計算,不會累積到隔年。
3. 各項扣除額
扣除額項目包含:
公共設施保留地:依都市計畫法指定之公共設施保留地,尚未徵收及補償者,免徵。
作農業使用之農業用地:贈與由能自耕之配偶或民法第1138條所定繼承人一人受贈,並繼續經營農業生產者。
負有負擔之贈與:如贈與附有債務,且受贈人確實履行償還義務者,該債務部分可扣除。
契稅及土地增值稅:贈與不動產時,受贈人繳納的契稅及土地增值稅可從贈與總額中扣除。
4. 稅率與累進差額
贈與淨額(即贈與總額減除免稅額及扣除額後的金額)會依照級距適用不同稅率:
課稅贈與淨額 (元) | 稅率 (%) | 累進差額 (元) |
28,110,000 以下 | 10 | 0 |
28,110,001~56,210,000 | 15 | 1,405,500 |
56,210,001 以上 | 20 | 4,216,000 |
備註 : 若有贈與或繼承等相關專業問題,最好詢問專業人士或委託代書辦理,才不會影響稅務問題因小失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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